索要抚养费起纠纷 法院调解化矛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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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敦煌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调解了一起因抚养费引起的纠纷,并督促履行了欠付的抚养费。
案情回顾
2021年,李某与王某协议离婚,约定李某抚养5岁的儿子,王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200元。在离婚初期,王某尚能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按时支付抚养费,从2023年起,王某未能按期足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,累计拖欠金额达30000余元,李某也因为自己失业,经济陷入了危机,抚养孩子出现了困难,后李某多次向王某索要抚养费无果起诉至法院。敦煌市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,承办法官多次联系王某,并耐心给王某释法说理,并主动添加了王某的微信,让王某提交了自离婚后给对方支付了部分抚养费的凭证,组织双方进行对账,并计算出剩余未支付的费用25000余元。在主持调解的过程中,承办法官耐心听取了王某未能积极履行剩余抚养费的实际困难,细致梳理了双方的矛盾焦点,既从法律角度向王某阐明了父母对子女抚养义务的强制性,又从亲情角度引导他思考对孩子成长中缺失的父爱,后承办法官主持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,并督促王某按照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了部分欠付的抚养费,该案件最终得以圆满解决。
敦煌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充分利用法庭自身优势,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,持续运用“枫桥式”工作方法,将矛盾化解在基层,让司法的阳光温暖每一个需要帮助的家庭。
编 辑:温翠萍
责任编辑:邱 亮
监 制:李国辉